中建集团党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中共中建集团党组关于在全集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11-19
【字体:打印

  11月19日,中建集团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精神,研究《中共中建集团党组关于在全集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决定》,推动全会精神入脑入心、落地落实。会上,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各位党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和分管领域交流学习体会。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郑学选主持会议。

001.jpg

  会议认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我们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的重大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为什么要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如何深刻认识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等重大问题,格局宏阔、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集团走好新的赶考之路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是一篇光辉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必将激励全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争取更大荣光。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是集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集团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六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要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深入学习全会通过的《决议》,深刻认识“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在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中履行央企使命担当。深入分析当前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不断增强做强做优做大企业的信心和能力,努力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等中央重大战略举措落地落实,科学研究“双碳”目标、数字经济等重大事项实现路径;全力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履约品质,打造更多标杆示范项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在引领产业链升级和行业转型发展、加快科技创新、市场营销等方面持续发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166”战略举措,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要坚持强“根”铸“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在完善公司治理中不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发力基层党建,坚持把支部建在项目上,选优配强重大项目专职副书记,探索农民工党建新模式;结合全会精神宣讲,深入开展“建证”党建品牌创建,实现党建与生产经营互融互促,助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地见效。

  要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抓好中央巡视整改。充分发挥深化巡视整改的牵引作用,对中央巡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再梳理、再检索、再优化,倒排工期,渐次推进,既过程上见真功,更结果上求实效,实之又实将巡视整改向纵深推进,一体推动“六个专项行动”更深一层、更进一步。

  要勇于自我革命,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营造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构建“三不”体制机制,重点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全力防范境外经营风险,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会议研究了《中共中建集团党组关于在全集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决定》,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组织领导,深刻领会和把握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与核心要义,认真落实集团《决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抓好宣传宣讲,精心组织媒体宣传、集中宣讲、理论阐释、对外宣介,切实增强干部群众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展示集团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新举措、新成效;抓好督促指导,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情况,作为各级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重要督导内容,确保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在集团上下全面覆盖、一贯到底、富有成效。

  集团党组成员、股份公司领导参加会议。(企业文化部,集团办公室供稿)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中建集团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  |  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和减免房租事项信访联系人
信访投诉平台

Copyright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0180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545号

中国建筑办公信息系统
中国建筑移动办公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