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西南院:持续深化人事改革,充分激发人员活力

发布日期:2023-02-06 【字体:打印

  中建西南院持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着力构建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体系和全院覆盖的绩效考核体系,企业快速高质量发展基础得到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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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中建西南院荣获成都市金牛区“人才贡献先进集体”称号

  一、做实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充分发挥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改革的牵引作用,切实做到“有任期、明责任”“有契约、严考核”。一是做好顶层设计。财务资金部、生产经营部、企划部等相关部门形成有效合力,将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体系与院现行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进行对接,按照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求充分改革、优化现行业绩考核体系,并以此为契机有效整合了原有干部考核主体分散、体系分散的局面。二是做好贯彻监督。建立“目标层层分解、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的工作机制,将考核范围严格到各层级领导班子副职,通过给各层级班子成员反复宣贯,从严开展考核工作,使任期制契约化工作真正发挥作用:切实为班子正职提供有效管理抓手,引导负责人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和部门内部管理,规避副职在班子中“搭便车”现象,也真正将业绩为先的理念落到了实处。目前,西南院本级及下属各级子企业经理层成员共174人已全部完成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二、激励领导人员担当作为

  建立以效益为中心,突出业绩导向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激励机制,把“业绩”作为“指南针”。一是梳理考核组织体系。人力资源部牵头统筹,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对不同类型生产机构制定相应考核指标,其中生产经营部牵头负责各生产院及专业院所,中心工作室管理部负责各中心工作室,企划部负责各子公司。制度建设上,根据院《生产院技术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生产院负责人经营管理绩效评价与薪酬挂钩考核办法》等管理办法,实现业绩与薪酬双对标。二是优化考核内容维度。干部考核由综合考核评价及经营业绩考核两部分组成,采取“双达标”机制,两类考核均为优秀的,干部整体考核结果才能认定为优秀;两类考核若有一个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则干部整体考核结果即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经营业绩考核方面,除任期制契约化考核外,对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多维度考核,侧重考察人力、财务、生产组织、安全生产等内部管理指标内容,全方位考察干部治企表现。三是严格薪酬挂钩机制。强化收入与业绩挂钩力度,拉开绩效奖金差距,院属各单位负责人绩效奖金高低差距达到近3倍。坚持“业绩降薪酬降”,经营业绩考核得分低于70分或即使高于70分但确属不胜任的,绩效奖金为0,仅发放基本工资,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2021年1人扣发全部年度绩效奖金。

  三、推进领导人员能上能下

  完善制度建设及干部考核机制,加强末位流动,促进人岗匹配。一是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组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2019年底修订《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推行考核结果强制分布并试行于2019年当年度的干部考核中。二是划分专业序列,实现拉通排名和强制排序。针对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按照职能管理、生产经营、专业技术三个序列,不同部门、不同专业间横向拉通排名和强制排序;对于中层副职,在部门内部进行排名和强制排序。对于考核偏低人员,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予以换岗、免职等处理,2020年至今因业绩偏低调整岗位的干部共14人,考核机制已初见成效。

  四、严格执行全员绩效考核

  西南院目前已建立全院各层级绩效考核全覆盖、结果全运用、考核结果强制排序机制。一是普通员工层面,制定《生产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针对全院所有生产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制定强制分布机制,各单位强制分布比例分别为A级10%,B+级20%,B级50%,B-级14%,C级6%。二是考核结果运用方面,采取刚性手段,强化各单位制度执行力和完成度。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在职称评审、各序列骨干人才评审、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培训、薪酬等各方面强化挂钩联动机制,突出绩效考核的重要性;严格审核各单位员工绩效考核强制分布比例情况,对于未按照比例分布的,拒绝接收其员工绩效考核等级,后续在项目经理及技术骨干选拔、员工职称评审中均不认可该成绩,倒逼各单位按照制度要求完成有关工作;采取对负责人压担子的方法,针对人员优化情况在负责人薪酬考核中设置专项考核指标,对于超过院定优化比例的单位,按人头扣罚有关负责人绩效薪酬。(素材来源:中建西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