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6月11日

发布日期: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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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6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享有独立经营的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原国家建筑工程局总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工程局,东北、西北、西南建筑设计院,西南综合勘察院,设备配件出口公司和天津材料配件公司,划归总公司建制。同日召开成立大会,宣告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正式成立。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英文名称为:CHINA STAT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RPORATION(缩写CSC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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