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赛事资讯

中国建筑首届青年设计师大赛初评阶段评选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2-08-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遴选中建集团青年设计拔尖人才,引领青年设计师提升原创设计能力、科技创新能力,推动集团勘察设计业务高质量发展,规范中国建筑青年设计师大赛奖项评选活动,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大赛评选工作在大赛组委会指导下,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大赛组委会。

  第三条 大赛奖项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四条 大赛的评选范围涵盖中国建筑勘察设计业务主要专业领域,包括建筑设计、建筑技术、市政交通设计、勘察与岩土工程、创新技术五大类。

  第五条 参评作品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为参赛设计师原创作品。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或法规,突出以人为本、绿色低碳的设计理念,设计先进合理,在技术(或方法)上有一定的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二)作品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具有较强的示范和推广应用价值,对提高本行业、本领域的技术水平,推动本专业领域科技进步具有促进作用。

  第六条 参赛设计师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建系统内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青年设计师,年龄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二)在参赛作品技术方案的设计中做出重要贡献,对作品的完成发挥关键作用;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解决过程中做出重要技术创新;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

  第三章 申报和初评

  第七条 参赛设计师向所在的集团二级单位人力资源部报名参赛,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参赛人员资格、并将统一汇总报名情况报送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第八条 参赛设计师应于作品提交截止日(2022年9月15日24时)之前,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提交参赛作品,内容包括:

  1、设计说明,以PPT形式提交(600字以内),并附创作草图、工作照片及其他创作过程资料。

  2、设计图版,包括设计说明(含问题提出、创意策划、设计思路和方案亮点等)、分析图、总平面图、节点设计图、表现图及其他表达设计意图的相关图示等。格式为JPG,总数不超过2张,图纸比例为A0大小竖式(841*1189mm)。

  3、演示视频(非必需),如需通过视频形式展示,视频应以AVI或MP4格式提交,时长不超过5min(视频文件大小控制在100MB以内)。

  第九条 大赛初评由各二级单位独立开展。各单位根据参赛设计师报名参赛的专业类别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应由各领域专家、人力资源部和设计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可设立若干专业评审组,每个专业评审组的专家人数应不少于5人。评审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和2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各二级单位评审委员会名单需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纳入大赛专家库成员。

  第十条 形式审查合格的参赛作品,由各二级单位评审委员会根据本意见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初评。初评形式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采取线上或线下评审,也可结合参赛人答辩,网络投票等多种形式开展。初评的最终结果应以评审委员会记名投票结果为准。

  评审过程实行回避制度,参与评审专家应对本人参与及指导的项目进行回避。

  第十一条 各二级单位通过初评并推荐进入终评的作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进入初评环节参赛人数的15%。对于初评申报量较少的二级单位,建筑设计类、建筑技术类、市政交通类、勘察与岩土工程类、创新技术类五个组别至少可各报1项推荐进入终评(如果某类组别缺项未报则不补)。大赛组委会将结合各单位报名参赛、提交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各单位不同专业组别入选终评的作品数量。

  第十二条 各二级单位应对推荐进入终评的作品进行认真审查,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作品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推荐意见应包括作品的主要创作思路、技术创新点,学术水平及专利技术应用等,以及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分析,评审委员会意见,学术及专利技术等情况。

  第十三条 推荐作品必须无知识产权争议。有争议的作品需在推荐进入终评之前得到妥善解决。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意见由本届青年设计师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部供稿)


附件1:中国建筑首届青年设计师大赛初赛各竞赛组别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2:中国建筑首届青年设计师大赛初赛推荐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