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生态环境保护政策

【字体:打印

中国建筑生态环境保护政策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筑”或“公司”)聚焦国家“双碳”目标,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减污降碳协同推进要求,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管理行为,强化风险防控,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助力实现“一创五强”发展目标,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适用范围

在制定和实施环境政策时,公司与重要利益相关方加强有关环境管理及保护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创造更大的环境效益。公司业务所在地的全体员工,公司及旗下附属、地区及项目公司各业务所在地合作单位均需遵守本政策。

二、组织机构与实施责任

1、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环境管理架构,成立由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分管项目履约工作领导担任副组长,总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各层级环保人员配备,要求各级子企业配齐配足环境管理专兼职人员,强化对各层级单位及项目环境管理的规范、约束和指导。

2、各级企业应成立生态环境保护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各级企业应设立或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实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绿色施工等职能的统一归口管理。

4、各级企业应按照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态环保责任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及岗位责任,将生态环保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管理层级、各业务版块、各相关部门、各岗位人员。

5、公司将环境风险识别与管理工作贯穿投资、施工建设、运营的全过程,不承接未按照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

6、本政策相关内容,由各级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涉及的ESG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

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一)规划目标管理

1、公司承诺将逐步制定减少环境影响的中长期管理目标,包括废弃物减排、水资源和能源消耗等,并长期落实,公司承诺过程中即时监测目标落实情况并持续改进。

2、公司要求各级单位将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中长期规划,应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或要点,保障中长期规划的有效落地。

3、公司要求各级单位应将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要求、工作目标等,通过签订专项责任状或纳入经营业绩责任书、项目目标责任书等方式,逐级分解至各管理层级及项目(厂站),并定期评估其完成情况。

(二)教育培训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业务运营地所有涉及环境保护实践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让公司员工了解工作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强化其环境责任意识,确保业务运营活动可能对环境的影响均在法律法规要求范围内。培训应覆盖员工、分供商的管理人员、劳务工人等。

(三)污染防治管理

1、公司下属项目应配备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并正常使用,降低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等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确保排放的各类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

2、公司下属项目应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对生活及施工废水、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置,并做好排污种类、数量的监测和处置记录。针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应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并办理和保存移交相关记录。

3、公司下属重点排污单位须编制环境监测方案,明确监测内容、频次、方法、标准限值等内容,按照属地管控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并开展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对比工作,及时处置异常情况。

(四)节能减排与清洁生产管理

1、公司确立“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助力国家碳中和”长远目标,持续降低企业碳足迹。应定期开展碳盘查工作,分析企业能源消耗,采纳行业最佳实践提升能源效率,通过采购绿电、应用可再生能源等增加绿电使用比例。

2、公司积极带动员工、供应商、客户在业务中减少能源消耗与碳排放,构建全链条减碳体系,开展碳普惠活动,为员工提供能源方面的培训,提高节能降碳的意识。

3、各级企业及项目(厂站)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能耗限额标准,优先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设计方案、建筑材料、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高污染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及产品。

4、鼓励各级企业及项目(厂站)开展自愿性节能承诺、自愿性清洁生产等工作,投资、建设、运营绿色建筑项目,积极创建绿色厂站。

(五)生物多样性及森林保护

1、公司承诺支持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严格遵守中国及其他业务所在地生物多样性和森林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指引,积极响应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关于森林和土地使用的格拉斯哥领导人宣言》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等倡议和要求。公司将通过持续改进管理实践,与国际组织、合作伙伴及当地社区等各类利益相关方协作,开展生物多样性与森林保护实践,推动实现生物多样性净积极影响和森林零净砍伐的长期目标。

2、公司积极承接生态治理、生态修复等具有生态保护价值的项目,并向业主、承包商及供应链伙伴传达生物多样性和森林保护的重要意义,提供和推广有助于生物多样性恢复与提升的解决方案。

3、公司承诺避免自身运营和价值链在国家或国际公认的生物多样性丰富、脆弱以及具有重要生态系统功能的地区开展施工建设。对于临近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的项目,优先选择避免产生负面影响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结合项目实际编制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等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评审,最大限度降低对业务区域及周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4、公司建立并应用“避免-减少-修复-补偿”的生物多样性影响缓解措施层级,逐步完善风险识别、评估与管理机制,以降低建设及运营活动可能带来的生态影响。

• 避免:在项目规划及可行性研究阶段,公司将生物多样性风险评估融入环境影响评价流程,对项目所在地生态敏感性进行识别和排查,力求在源头避免生态负面影响。

• 减少:在无法完全避免影响的情况下,公司通过采用绿色设计、施工环境管理、施工噪声与光污染控制、外来物种防控、重点物种监测与报告等措施,减少对生态系统的干扰。

• 修复与补偿:对于仍可能产生的生态影响,公司根据项目特性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并在具备条件时探索生态补偿,致力于总体生态功能不受损害。

5、公司积极与政府主管部门、国际组织、科研机构、当地社区及合作伙伴等利益相关方保持沟通与协作,严禁开展未经审批的森林砍伐、私采砂石、排污弃渣等违法活动,做好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与森林保护措施。

四、利益相关方参与

1、公司在《分供商行为准则》中,涵盖环保、能源、碳排放等环境管理要素,要求分供商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鼓励生产过程中采取节约和替代措施,降低自然资源的消耗,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2、公司将绿色低碳、环境保护等要求纳入分供商ESG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相关评价,对表现差的分供商采取减少合作直至禁用的管理方式。

3、公司监督分供商妥善管理施工现场空气、水、噪声污染及建筑废弃物排放,出现违法违规情况及时整改纠正。

4、公司引导分供商积极开展技术改造升级和碳排放监测,建立绿色分供商资源库,对取得绿色认证的分供商在采购过程中予以激励,并逐步提高与绿色分供商的合作份额。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中建集团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   |  账款事项投诉公告
信访投诉平台

Copyright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0180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545号

中国建筑办公信息系统
中国建筑移动办公系统